组织机构代码证退出历史舞台
质检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8年11月11日质检总局令第110号)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8月25日质检总局令第158号)。
质检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包括:
一是删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1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是删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60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
三是删除《出入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9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是删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4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五是删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42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是删除《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七是删除《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8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八是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并同时交验原件”。
九是删除《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7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质检总局为依法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有关部门规章进行清理,拟废止2件部门规章,修改9件部门规章。
筹备“全国检测检验机构测试报告在线公示系统”通知...
开展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
《2024年3.15晚会》 回放...
3C认证收费标准汇总-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0日...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全文...
高端制造业产品安全性委托检测...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企业版上线...
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10类)...
多部门6月13日联合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文件-要求检查人员现场拍照通知...
两会-涉及市场监管两会“提案清单”抢鲜看...
“瓜子网”恶意扣押保证金 259项检测不属实 涉嫌虚假广告欺骗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
9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关于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上海海关进出口货物实施整合申报-报关单、报检单合二为一...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
2018年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在京举行...